【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本报讯 上期所 1 月 15 日发布通知,自 1 月 15 日收盘结算时起,锡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 11%,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 12%,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 13%。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根据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 1 月 16 日 (即 1 月 15 日夜盘) 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锡期货各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 800 手。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齐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