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赵云
1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同步重磅出台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以下简称 《指引》) 及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以下简称 《操作细则》)。这是落实 《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行业制度 「关键拼图」 补齐,公募基金迎来投资之 「锚」,为行业长远健康发展注入了坚实保障。
华夏基金表示,《指引》 及 《操作细则》 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直面解决 「风格漂移」「基金盲盒」 等行业过去长期存在的痛点问题,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产品时能够看得清、拿得住,切实提升投资体验与获得感,助力投资者收获稳稳的幸福。
全面强化业绩基准功能作用
华夏基金表示,《指引》 及 《操作细则》 精准契合行业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要求,深度回应市场各方核心关切,围绕业绩基准构建了覆盖基金产品创设、投资、监督、销售、评价等全链条、全方位的规范体系,切实推动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销售机构、评价机构归位尽责,共同打造更加良性互动的行业生态。
一是提升基准表征的精准度。业绩比较基准应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等高度契合,且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这将显著提升业绩比较基准对产品的表征作用,进一步清晰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帮助投资者更直观地理解产品定位、挑选到更匹配自身需求的产品投资,提升投资者体验,更好地发挥公募基金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作用。
二是健全全流程内控管理机制。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覆盖业绩基准选取、披露、监测、评估、纠偏及问责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体系,管理层对业绩基准承担主要责任,并应指定独立于投资管理部门的专门部门负责投资偏离的跟踪监测。这将切实强化业绩基准对投资的约束作用,并通过将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经理考核相挂钩,与投资者之间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绑定,促使投资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三是树立长期价值导向的评价体系。基金管理人在衡量主动权益类基金业绩时,应当加强与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基金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明显下降。同时,进一步规范外部评价评奖机制,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围绕业绩比较基准建立长周期业绩评价评奖体系。这将进一步引导行业锚定长期投资,坚守 「受人之托、代客理财」 的初心使命,推动长期主义投资理念深度融入行业发展。
四是完善多维度协同监督体系。《指引》 明确了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销售机构的展示规范及评价机构的运用标准,形成 「管理人自律+托管人监督+行业协同+监管引导」 的良性互动格局,为投资者权益保护筑牢多重防线,助力营造更健康、更值得信赖的市场环境。
推动行业生态良性变革
《指引》 及 《操作细则》 将从产品、机构、投资者三个层面释放积极效应,推动行业生态持续优化升级:
从产品端来看,基准的规范化要求将推动产品定位更趋精准化、差异化。随着基准与产品风格策略的匹配度更高,不同风格、不同策略的基金产品边界将更加清晰,将进一步丰富多元化的产品供给体系,更好地满足居民财富管理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让投资者拥有更多契合自身需求的投资选择。
从机构端来看,基准新规的落地将成为行业提质增效的 「催化剂」。合规管理能力强、投研体系健全、长期业绩稳定的机构将进一步发挥优势,同时也将带动全行业共同提升专业能力与规范运作水平,推动行业整体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此外,基准与薪酬考核的紧密联动,将进一步强化机构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让管理人更聚焦于为投资者创造长期回报。
从投资者端来看,清晰、稳定、精准的业绩比较基准将成为投资者选择基金的 「实用参考标尺」。投资者可通过对比基金实际收益与基准表现,更客观地评估基金经理的主动管理能力,减少被短期净值波动干扰,从而建立起更为合理的收益预期,培育理性、长期的投资习惯。这一制度安排能够有效降低投资者的信息甄别成本,助力其做出更契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决策,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提升投资体验。
华夏基金表示,基准新规出台是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公司将积极贯彻落实基准新规要求,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聚焦主业,用乐高思维塑造多资产全能平台,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多元、定位清晰的产品选择,创造更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下一步,华夏基金将坚持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在监管指导下稳妥做好存量产品的基准优化变更工作,切实强化业绩比较基准表征产品投资风格、约束投资和衡量业绩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同时,加强投资者教育与主动沟通,策划系列投资者教育活动,通过官方平台、客服渠道等多种方式,向投资者普及业绩比较基准的核心作用,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文章转载自 每经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