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广东肇庆鼎湖区征兵办通报,黄某某 2025 年上半年自愿入伍至西藏陆军某旅,但入伍后态度消极,拒服兵役,离队态度坚决。部队依规将其除名退回。鼎湖区政府依法对其处罚并全区通报,包括纳入失信名单、罚款 29936 元、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户口标注 「拒服兵役」、两年内禁出国和升 (复) 学等。
每经编辑|张锦河
据央视新闻,近日,广东肇庆鼎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 《关于对黄某某拒服兵役处罚情况的通报》:
黄某某,男,汉族,鼎湖区永安镇人,大学本科学历。2025 年上半年自愿应征报名,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合格后,2025 年 3 月经批准入伍,在西藏陆军某旅服役。黄某某入伍后,服役态度消极,对部队教育训练和正常管理不适应。经所在部队、区征兵办、基层武装部和其亲属多次讲明政策,反复教育引导后,黄某某仍然无法端正服役态度,拒服兵役,离队态度坚决,并表示愿意承担拒服兵役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其后,黄某某所在部队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试行)》 有关规定,给予黄某某除名处分并退回原籍。
为严肃法纪,警示教育他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军动 〔2018〕238 号) 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区人民政府对黄某某实施以下处罚并通报全区:
1. 将黄某某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并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公开共享,对其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2. 撤销黄某某及其家庭义务兵优待,按照鼎湖区 2025 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14968 元)2 倍标准处以一次性罚款 29936 元上缴区人民政府财政国库,如拒不缴纳罚款,则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 在常住人口信息系统及黄某某公民户口簿本人的 「服兵役栏」 注明 「拒服兵役」 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 (境) 手续。
5. 两年内不得办理升 (复) 学手续。
6. 通过新闻媒体将黄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及处罚结果向全区通报。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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