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铂、钯期货相关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数量、交易限额的通知
广期所发 〔2025〕444 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 《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对铂、钯期货相关合约的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数量、交易限额作如下调整:
自 2025 年 12 月 29 日交易时起,铂期货 PT2606、PT2608、PT2610、PT2612 合约的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中的每次最小开仓下单数量由 1 手调整为 2 手、每次最小平仓下单数量维持 1 手,钯期货 PD2606、PD2608、PD2610、PD2612 合约的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中的每次最小开仓下单数量由 1 手调整为 2 手、每次最小平仓下单数量维持 1 手。
自 2025 年 12 月 29 日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铂期货 PT2606、PT2608、PT2610、PT2612 合约上单日开仓量分别不得超过 300 手,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钯期货 PD2606、PD2608、PD2610、PD2612 合约上单日开仓量分别不得超过 300 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5 年 12 月 25 日

(广期所网站)
文章转载自 东方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