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林倩冰
因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等 8 项违法行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601229.SH) 被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 46.95195 万元,罚款 2874.8 万元。同时,有 15 名责任人领罚,15 人共计被罚款 108.5 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是中国人民银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 7 月 21 日。
8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公示显示,上海银行被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 46.95195 万元,罚款 2874.8 万元,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同时,有 15 名责任人领罚。据澎湃新闻计算,15 人合计被罚款 108.5 万元。
具体看,时任上海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许某斌被警告并罚款 8.5 万元,对上海银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
时任上海银行网络金融部总经理助理童某被警告并罚款 5 万元,对上海银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负有责任;
时任上海银行风险管理部副主管莫某文、时任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高级副主管朱某、时任上海银行总行营业部零售业务部主管陈某、时任上海银行市南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曹某霞、时任上海银行浦东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周某对上海银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 14.2 万元、14.2 万元、10 万元、10 万元、4.1 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海外业务部总经理助理殷某、时任上海银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杨某、时任上海银行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郑某、时任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薛某东对上海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 7 万元、7 万元、7 万元、3 万元;
时任上海银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兼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副总经理袁某被罚款 4.5 万元,对上海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
时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姚某被罚款 3.5 万元,对上海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
时任上海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赵某被罚款 7 万元,对上海银行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
时任上海银行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数据管理与应用部总经理曹某智被罚款 3.5 万元,对上海银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
上海银行成立于 1995 年 12 月,总部位于上海,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国内 20 家系统重要性银行之一。上海银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5 年一季度,上海银行实现营业收入 135.97 亿元,同比增长 3.85%;实现归母净利润 62.92 亿元,同比增长 2.3%。截至 2025 年 3 月末,上海银行资产总额 32707.65 亿元。
(澎湃新闻)
文章转载自东方财富





